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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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高技[2014]1770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《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采取有力措施,扎实推进各项工作,认真落实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,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健康有序推进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科学技术部、公安部 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 2014年8月27日 |